1947年秋天。
一位少妇被杀。
凶手又残忍地将尸体肢解成头、身、腿三截并将头部烧得难辨人形,装在一只柳条箱内置于他人库房。
真正把案情公之于众的,竟然是一只猫!
案件审理历经5年,跨越两个时代。
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凶手才被处以极刑。
这就是震动全国的“箱尸奇案”。
事情要从1947年10月30日说起。
那一年的天津《民国日报》上登出了一则寻人启事。
失踪的女人名叫董玉贞。
寻人启事上说,35岁的少妇董玉贞,于10月25日下午5时,由十区大理道53号乘三轮车外出至今未回。
刊登这则寻人启事的正是她的丈夫李允之。
李允之出身于富豪门第,家有巨资,人称“津门李五爷”。
他有两大爱好。
一是酷爱制作电机模型。
家里锛凿斧锯一应俱全。
二是好色。
一天。
二人不知为何吵了起来,董玉贞带着孩子离开家,住到了睦南道22号。
但是之后,董玉贞回过家几次后就没有再回过夫家,连娘家也不曾回去。
最后,董玉贞的妹妹董玉芝寻不着姐姐,就向天津警察局报案。
董玉贞的丈夫李允之说。
1947年10月25日早晨。
董玉贞离开睦南道的家,来到大理道53号。
直到下午5时。
他给了董玉贞1300元美元,让她去买一件裘皮大衣。
董玉贞随后乘三轮车离开,从此就再没有消息。
后来,警方经多方查询,未能获得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暂且依据李允之的“车夫图财害命”之说。
一方面撒下暗探,在全市的车夫中进行调查。
另一方面,调查董玉贞下落,即使她真的被害了,也要找到她的尸首。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一个十分有价值的线索。
原来李允之在外还养了一房姨太太,名叫施美丽,是个德国混血儿。
而董玉贞就是因为知道了这件事情,才和李允之闹翻分居的。
这一下,似乎案情有了一些转折,于是,警方开始调查施美丽。
后来,果然真相大白。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真正把案情公之于众的,竟然是一只猫!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施、李二人同居后,和一个名叫芮乐的拉脱维亚人及其夫人玛雷娜交往得还不错。
两家常互有走动,还一起外出旅游。
同年10月25日晚上9时许。
施美丽派佣人送给芮乐一封信。
说她准备回德国,她有一块毛毯放在一个箱子里,希望暂存在芮乐家。
第二天中午。
施美丽和李允之抬着一个十分沉重的柳条箱进来搬至库房。
这个箱子紧紧地吸引了芮乐家的猫。
正是从这一天开始,猫变得狂躁不安。
时不时地围着它转,声音异常的诡异。
过了一段时日。
从箱子里还不时传出腥臭味。
芮乐联想这个箱子的不寻常。
同时又想起这几天施、李二人在对待箱子问题上的不自在。
最后,芮乐决定报警。
10月30日当晚22时。
警察赶赴景明大楼。
木箱被撬开的那一刻人们都惊呆了。
眼前分明是一具被肢解了的女尸,而死者正是董玉贞。
侦查人员急赴施美丽的家中,把熟睡中的施美丽和李允之一起抓捕。
当日,警方分别审讯了李允之和施美丽。
李允之交代了详细的经过。
10月25日上午9时。
董玉贞闯入李、施二人的家,按照前一天的约定,当天李允之会和董玉贞一起去商场。
谁知道李允之临时变卦,董玉贞非常不满,两个人为此争吵起来。
二人争吵激烈!
董玉贞情急之中,随手抄起桌上的一把铁榔头朝李允之的头上砸去。
李允之用手一挡,榔头击中他的左手背。
李允之反手夺下榔头,用双手把住董玉贞的双腿。
顺势用铁榔头连击她的头部数十下,直到董玉贞气绝身亡。
那时是中午1时。
面对董的尸体和满地的血污,李、施呆愣了近4个小时。
而后,李想出移尸芮乐家的主意。
为避免惊动仆人。
李、施二人趁午夜时分驱车回到大理道53号。
他们在浴室,把准备好的柳条箱打开。
铺好买来的毛毯和绳子,戴上乳胶手套,把董的尸体在浴盆中冲洗后抬出。
可是柳条箱太小,尸身已经僵硬,无法装进去。
二人拿出美国制造的钢板锯,剥下董的外衣、内衣。
锯下董的头,用报纸裹好,放在一边。
又锯下董的两条大腿,用报纸擦去颈部、臀部及两条腿锯口处的血迹。
李又将人头丢在壁炉里焚烧,待使人不能辨认时才取出。
连同身、腿一起放入柳条箱内,又撒上樟脑粉。
随后,二人又一起将血衣、报纸等塞进壁炉内烧毁,以图杀人灭迹。
当年审判此案时法院门前人山人海,人们都想一睹这两个杀人犯的真面目。
李允之身材高大,面容沉郁,行路微跛,身着深灰人字呢大衣、黄皮鞋。
施美丽着黄色皮毛大衣,头上系以紫红头纱,戴椭圆黑眼镜,手提深蓝色玻璃皮包,戴黑手套。
审讯历时1小时20分钟。
其间,施美丽始终以英语回答问话,李允之为翻译。
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允之才最终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