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 > 513南杨州市公寓密室杀人事件
    2010年11月17日。

    南杨州市榛接邑榛街新都BraNew公寓发生了一起密室杀人事件。

    本案特别之处在于警方完全摸不清犯人入侵和逃离案发现场的手段,也未能锁定哪怕一个疑似犯罪的嫌疑人。

    最终,这起事件被分类为长期未解悬案,过了12年的现在,谜底依然石沉大海。

    案发公寓是新建成的高级公寓,安保设施相当齐全。

    外部车辆必须刷车牌号才能出入地下停车场,进公寓楼内需要刷出入卡或输密码。

    每套公寓都配备密码锁,小区内到处都是监控。

    安保设施如此完善,凶杀案还是发生了。

    案件发生在A栋14楼,一位准备去老年活动中心的老人在家遇害,然而现场找不到犯人出入的痕迹。

    2010年11月17日。

    案发公寓内住着老夫妇。

    上午7点老先生朴某(73岁)为了打高尔夫出门。

    8点多被害人李某奶奶(69岁)与住首尔的朋友聊股票和近况约18分钟后挂了电话。

    这意味着朴某出门后李某还未出事。

    假如是犯人仿冒李某与别人打电话,18分钟内对方不可能猜不出来正在通话的人不是李某。

    通完电话后李某穿上外衣准备出门去老年活动中心。

    但当晚过11点后回到公寓的朴某发现了在卧室被人捅了10多刀(集中在脸部和颈部)失血身亡的夫人。

    致命伤是插入颈部动脉的刀伤。

    考虑到李某的双手上发现了11处防御痕,李某死前应该是与拿着凶器的犯人经过了一番搏斗。

    而这11处防御痕意味着犯人极有可能是老人或女人。

    毕竟犯人是男人的情况下,不可能会与老人经过搏斗后让老人双手布满伤痕。

    虽说还有一种可能是男人因冲动临时起意杀人遭到了顽强的抵抗,只不过现场种种迹象表明这不是一起因冲动造成的凶杀案。

    尸检结果表明死亡时间是当日上午通完电话后的上午的时间段。

    深夜接到报警后出警的警方在现场找到了本案凶器——被害人家里厨房的菜刀,并且发现了犯人留下的脚印。

    被害人家里卫生间的拖鞋足迹。

    拖鞋底部沾着血迹放置在卫生间。

    警方推断犯人穿上拖鞋后在卧室杀害李某,再返回卫生间洗完手,把拖鞋放回了原处。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老夫妇家产达数亿韩元,平时没有与任何人有过冲突。

    考虑到卧室床上名牌高价手表安然无恙。

    本案看上去不像是强盗杀人案,更不可能是强奸杀人案,对于杀人动机,警方一筹莫展。

    从犯罪手法来看,玄关和窗户上没有找到破坏痕迹,只可能是被害人亲自开门让犯人进屋,警方推断本案属于熟人作案。

    警方在侦查本案初期对破案胸有成竹。

    毕竟案犯现场是新建成的小区,监控也是最新型监控,通过监控一一排查当时出入公寓楼的人员,找到凶手只是时间问题。

    只不过案件并没有向警方预测的方向发展。

    这让专案组人员惊呼推理小说中密室杀人案竟然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首先,想要进屋要么在密码锁处刷卡,要么输入密码,要么屋里的人主动开门。

    被害人家里配备了最新安保系统,只要有人按铃,屋里显示器就会显示人的影像。

    但是通过侦查发现当日不存在按铃被按的记录,也没有删除刷卡或输密码产生的登录安保系统的痕迹。

    警方怀疑犯人从几天前就已经在屋里躲着,随即调取了案发前一周的楼道监控,未能发现可疑的人员。

    专案组人员主张只有一种可能,即案发当天犯人在楼道监控的死角敲门,被害人开门后进屋犯案。

    奇怪的点不止这一个。

    犯人要想杀人要么利用楼梯要么利用电梯。

    但令人惊奇的是,这两个地方的监控没有拍到任何可疑人员的影像。

    当时南杨州市警署想过所有可能的入侵手段:

    1.假设犯人通过入侵空房窗户再通过楼梯走上去的情况,当日警方调取过1楼到3楼所有空房,未发现任何入侵的痕迹。

    2.假设犯人在15楼楼顶通过吊绳入侵14楼的公寓的情况,当日警方调查过14楼和15楼的外墙,没有任何灰尘被摩擦过的痕迹。

    最重要的是本案属于密室杀人,案发公寓的窗户是关着的,犯人不可能通过窗户入侵现场。

    警方还在A栋所有楼梯处进行了鲁米诺血液反应检测,结果显示楼梯处没有任何血液反应。

    再回到案发现场,被害人指甲中未能检测出犯人的DNA,不过在鞋架中检测出了一枚指纹。

    令警方失望的是,通过科学检测发现指纹属于一年前搬运鞋架的搬运公司职员,且该职员在案发当时有不在场证明。

    通过以上情报警方得出的结论是:

    1.犯人在杀害李某前先后去过厨房和卫生间。

    考虑李某还在家中,犯人极有可能是李某的熟人。

    2.69岁李某双手布满了防御痕,说明犯人是老人或女性的可能性极高。

    3.犯人没在任何监控中出现过,说明犯人对公寓楼和监控相当熟悉。

    假如犯人是巧妙躲过监控入侵现场,极有可能是小区物业人员,居民,或经常出入小区的搬运工,配送员。

    4.在现场找不到犯案相关线索,说明犯人极有可能谋划了一段时间,且在犯案前勘查过现场。

    虽说考虑到现场没有任何贵重物品消失,本案不可能是临时起意的强盗杀人案。

    但假如把本案归类到熟人犯案也有一些不自然的地方。

    1.案发当时没有以被害人名义投过的保险。

    2.案发当时所有家人均存在不在场证明。

    3.当日公寓监控中拍到老先生朴某上午出门的影像,在朴某移动过程中确认过其通话记录。

    打完高尔夫后和朋友们一起喝过酒的事实也被警方确认完毕。

    那么还有一种可能性——犯人是除了家人以外的熟人。

    但是警方已经确认过A栋所有住户的鞋架,洗脸台及所有衣物的血液反应,结果毫无收获。

    警方还对因在楼顶晒辣椒与被害人有过轻微争执的邻居进行了集中审问。

    顺便把公寓内所有东西也都搜了个遍。

    还进行了测谎仪实验,结果显示此人是无辜的。

    无奈之下警方还考虑过受雇杀人。

    但是被害人不可能会给不认识的人开门,即使开门了,一介老奶奶能与杀手搏斗到双手布满伤痕?

    怎么想都是无稽之谈。

    最终,警方调取了A栋所有居民的当日行踪,还调取了当日出入小区的所有车辆行踪,依然是毫无收获。

    小区内甚至有传闻本案的犯人模仿了电影桥段,在小区楼内地下室里潜伏了一段时间后杀人,再回到地下室躲避追踪。

    警方当然也对地下室进行过调查,不过并没有可疑的线索。

    案件被舆论曝光后,主打悬案特辑的部分自媒体到现场实验过能否躲开监控入侵公寓。

    结果显示那是不可能的事,这加重了本案不可思议的悬疑色彩。

    经过5年的侦查,本案在2016年1月以归类到未解悬案的方式落下帷幕。

    在韩国网络论坛,持续存在犯人就是老先生朴某的说法。

    只不过警方当时对朴某进行了全方位审问,也确认了朴某的不在场证明,所以网民的主张是毫无根据的谣言。

    事件已经过去十几年,老夫妇的家人们也放弃了追查,前所未闻的密室杀人案就这样从大家的记忆中渐渐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