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咱们说好了。”

    “娘,”瓜瓜跑进来,“爹找您呢!”

    她今年已经四岁,头上扎个小鬏鬏,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聪明灵动,像极了秀儿。

    这是府里唯一的小姑娘,万千宠爱于一身。

    但是瓜瓜性格一点儿也不骄纵,总是喜气洋洋的,更让人喜欢。

    “找我做什么,”秀儿站起来没好气地道,“一天天的不让人省心。”

    明珠笑道:“姐夫可能是收拾东西,有些事情要问你。我不留你了,快去吧。”

    她把秀儿送了出去,在门口怅然片刻才回来。

    人生没有不散的筵席,能携手走一路,已经是缘分。

    然而一进门,她就看到吴镇海坐在她床上,拿着她的手炉把玩。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看见你?”明珠道。

    “早就来了,听见你们说话了。”

    明珠:“……怎么那么喜欢做贼?”

    “我可听到你说,要给我生好几个儿子了。”吴镇海起身抱住她,下巴抵在她肩膀上蹭啊蹭,“软软,我真高兴。”

    这头小白眼狼,总算是被他养熟了。

    “利用你而已。”明珠冷哼一声道。

    “我愿意。我至少有利用价值。你放眼边城看去,是不是我做这个总兵最合适?”

    这个基础,可比什么感情基础稳固多了。

    简直就非他不可。

    “吹牛。”

    吴镇海只傻笑。

    明珠有时候都不明白,这个老男人比她多吃了那么多年的米,为什么还能这么幼稚。

    “知道他们走了你舍不得,以后有机会我就让你去京城省亲,那是你娘家。”

    他是不能擅自离开的。

    “现在问题是,明珠,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昏黄的灯光下,明珠微微上挑的凤眼带着些微的红,眼波流转间风情万种。

    她朱唇轻启,面上每一寸神情都带着罂粟般致命的吸引力,就算是万丈深渊,也能让吴镇海不惜粉身碎骨跳下去。

    她说:“随时,傻子。”

    深夜,北风呼啸之中,整个总兵府都听到了吴镇海癫狂的声音。

    “你答应了,你答应了!”

    吴镇海把脸深深埋在明珠的锁骨之中,咬了她一口,喃喃道:“我怎么这么不敢相信呢?小坏东西,你是不是还憋着什么坏招等着我?”

    “如果是呢?”

    “那我也娶!”吴镇海道。

    他猛地抬起头来,双目因为激动而发红,目光灼灼地盯着明珠。

    “你要是敢反悔,我就,就咬死你!”

    “来咬。”明珠轻解罗衫,动作不紧不慢,修长的手指,白皙的肌肤,玲珑的曲线……

    吴镇海疯了。

    她就是鹤顶红,他也能饮鸩止渴。

    原因无他,她就是他的药,一时也不能停的药。

    倘若时光倒退十年,有人和二十多岁的吴镇海说,有一日你会因一个女人牵肠挂肚,卑微如斯,会被一个小你许多的小姑娘玩弄于股掌之间……

    他会嗤笑一声。

    如今想来,还是太年轻了。

    后来,他终于遇到了他的劫。

    这个妖精一般,勾走他所有心魂的女人。

    软软哪里好?

    她哪里哪里都好,不可取代。

    情深之时,吴镇海咬着明珠的耳垂,勇猛挞伐且卑微祈求:“软软,多疼我一点。”

    明珠伸手环住他的腰,妩媚一笑,倾国倾城。

    她说:“老白菜梆子,你废话真多。”

    这几个字,比最烈的药还管用,瞬时火上浇油,让吴镇海燃烧起来。

    ——他们就是彼此的药,彼此的救赎,彼此的唯一。

    他们像两颗与这世界格格不入的齿轮,只有彼此才能严丝合缝地对上。

    “软软,把胳膊收到被子里。”

    吴镇海一边草草收拾一边看着床上的明珠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