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好消息,我找到宝贝了。”

    林遇挑眉:“什么宝贝?”

    这是林遇交给这小鹦鹉的考验和试探。

    这鹦鹉太能说了,要真把它留在身边,万一它哪天跑出去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说不定还会惹祸上身。

    林遇想试探一下,这鹦鹉是不是真心想跟着自己,又是否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情。

    若是足够安全,那林遇也不是不能将它带在身边,调教得好,说不定还是一大助力。

    “人参!好大的人参!”鹦鹉兴奋道。

    “带我过去!”

    林遇连猎物都没心思收了,一心想着赶紧去挖人参。

    鹦鹉二话不说,掉头就朝着山里的深处飞去。

    林遇赶紧跟上,走了快一个小时后,鹦鹉才停了下来。

    林遇走过去一看,随后彻底愣住。

    他看见了什么?

    人参!

    还是连着长的人参!

    林遇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数了数,足足有四颗。

    林遇忍不住仰天长笑。

    发财了,发财了!

    前世,林遇全国各地到处跑,也没少进过山。

    但是碰见人参的概率很少,十几年下来,也就四五次。

    而且碰见最好的人参,年份也才几十年。

    可这一回,居然让他直接碰见了成片的人参,而且看个头,还都不小。

    林遇瞬间觉得,无论如何,也要将这鹦鹉留下。

    这哪是什么鹦鹉啊?

    这就是他的财神爷!

    得益于前世的经历,林遇对于挖参这种事情并不陌生。

    他从空间的木屋里找到一块木头,用意念制成了一把手铲子,选了一颗看起来最大的人参,开始小心翼翼地挖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人参一点点地显露出来。

    林遇的眼睛越来越亮,心跳也砰砰加速,嘴里不断念叨着:“发财了,发财了......”

    两个小时后,他终于挖出了第一颗完整的人参。

    看品相,得有七八百年了。

    林遇的手都不由自主的开始颤抖了起来。

    七八百年的人参,这可是无价之宝啊!

    据说人参会跑,不仅要用线系着,还得用红布包着。

    林遇手头也没有这些东西,人参挖出来后,直接趁着鹦鹉飞去玩的时候,直接扔进空间里。

    随后又开始继续挖参。

    他越挖越熟练,剩下的三颗参,只用了四个小时挖完。

    同样的,也全部扔进了空间。

    后面的这三颗参,年份都要少一些。

    最大的一颗大概有五百年左右,还有一颗二百年的,最少的也有一百年左右。

    林遇当即决定,把这颗一百年的卖掉。

    二百年的再看情况考虑要不要出手。

    至于五百年和八百年的,如果将来还能挖得到,可以在关键时刻拿出来。

    如果挖不到了,那就作为传家宝留着。

    毕竟这可是能救命的玩意儿!

    鹦鹉一直守在一旁,无聊的话,就在四周飞一会儿。

    回来见林遇已经挖完参,正坐在地上休息,赶紧飞到他面前落地。

    “怎么样?主人,我的表现你还满意吗?”

    林遇心里都乐开花了,但面上不显,以免对方骄傲。

    “还行吧。”他神色淡淡地拿出水壶,在盖子里倒了点灵泉水,“喝吧,赏你的。”

    鹦鹉赶紧上前喝了两口,兴奋地扑棱着翅膀。

    “好喝好喝!”

    林遇笑了笑,没说话。

    片刻后,鹦鹉喝饱了后,亲热地飞到林遇的膝盖上。

    “主人,那我算是通过你的考验了吗?”

    林遇想了想:“你真的想跟着我?”

    “对啊!”

    “为什么?如果只是因为这水的话,你可以不必跟着我,就在这山里,你帮我找宝贝,我给你喂水,不是更好?”

    鹦鹉沉默了一会,随后才道:“我想跟着你......”

    “给我个理由。”

    “我觉得你很厉害,可以帮我报仇......”

    “报仇?你要报什么仇?被别的鹦鹉欺负了?”

    鹦鹉的情绪变得有些低落:“不是的,我是想让你帮我给我的前主人报仇。”

    “前主人?”

    接下来,鹦鹉悲痛万分地跟林遇说完了他前主人的故事。

    它的前主人以前是个很有钱的家族继承人,只不过他手里祖辈的遗产被人盯上了。

    他自知自己无法逃过这一劫,便在被抓之前,将鹦鹉放了出去。

    前主人知道那些人的背后是日国,宁死不肯将家族遗产交出去,以免祖国的宝贝流出去,被活活折磨而亡。

    而那些人也因为知道这鹦鹉的存在,四处寻找它。

    所以它才飞到了离前主人很远的猫儿山,在这生活大半年了。

    其实它之前就已经关注到林遇了,见识过他孤身一人打死一只四五百斤的大野猪,甚至连他凭空变出水来,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它清楚的知道,林遇绝非普通人。

    鹦鹉轻轻啄了啄林遇的手掌,问:“兄弟,我主人说了,以后如果有人肯收养我,而且不会叛国,他就让我把他留下的宝贝全部送给新主人,不过我想多加一个条件。”

    林遇想了想:“什么条件?”

    “帮我主人报仇,那些人抢走了我主人的一小半财产,我希望你能帮我抢回来,再弄死他们,只要你能做到,我钢蛋儿以后就是你的鸟了!”

    虽然此时的气氛有些悲壮,但林遇却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叫什么?钢蛋儿?”

    “对呀,我前主人给我取的,他说我太聪明了,不好,要取个贱名才好活。”

    林遇想了想,赞同地点点头,轻轻摸了摸钢蛋儿的小脑袋。

    “你确实是有点太聪明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成了精呢。”

    钢蛋儿得意地昂了昂头:“那是,我聪明得要死!主人,你就收下我吧,我刚刚喝了那个水,感觉我又要变聪明了。”

    林遇沉吟片刻,随后严肃道:“钢蛋儿,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我没有你想得那么厉害,没法子帮你报仇呢?那你到时候要是怪我怎么办?”

    钢蛋儿用力地扑棱了几下翅膀,飞到林遇的肩膀上。

    “你要是没法帮我报仇,我也认了,大不了就让那些宝藏永远被埋在地下,等着有缘人自己发现吧。而且,我想跟着你,也是因为我认的是你这个人。”

    “认我这个人?”

    “没错,我觉得你至少是个好人,之前他们看到我,见我这么聪明,都想抓走我!但你不一样,而且你听说我有宝藏,都毫不动心,就冲这一点,我钢蛋儿认定你了!”

    林遇无奈一笑。

    天知道,他只是更加在乎身上已经有了的至宝。

    不过现在只是帮忙报个仇,就能得到一座听起来就很值钱的宝藏,他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而且报不报仇,怎么报仇,都由他说了算。

    如果对方实在太过于棘手,他大不了就放弃那批宝藏。

    反正就凭这钢蛋儿能帮他找人参,他能得到的好处就已经足够吸引人了。

    更别提,他的秘密已经被钢蛋儿发现了,但钢蛋儿却没有泄露出去,而是选择了继续观察,一心琢磨着让他答应给它前主人报仇。

    这一点,足够说明这钢蛋儿是个有脑子且忠心的宠物。

    想明白了这些,林遇也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

    “行,钢蛋儿,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新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