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男邻居 > 第374章 像男人一样恋爱
    1

    那夜,聚会散场后,公司的商务车载着阿飞和乔麦回家。

    路上,乔麦主动说:飞总,如果你不急着休息,也许我们找个地方喝杯茶聊聊业务的事。

    守着司机,她说聊业务,其实业务的确需要聊。重要的是,今夜她不想回到出租屋里去。那个小房子里,和平年代有自由的瓜果。痛苦的种子撒下后,会长成参天大树,冲破屋顶。

    她抓了阿飞的差。

    阿飞答应着。他说自己也是一只夜猫子。

    他让车子开到自己下榻的酒店。酒店三楼有个休闲吧,白天咖啡,夜晚酒吧或者茶点。

    来个人的私人场合,飞总还原成阿飞,乔麦会计还原成嫂子。

    两人各自要了一杯红酒。

    阿飞开门见山说:嫂子,这里不是饭局,是私人场合,咱俩就随便拉个呱。今晚你要的那个菜,我很喜欢。希望下次还能吃到。

    乔麦:怀旧的饭菜,偶尔一次可以,要是常吃,那个旧就没有念想的意思了。

    阿飞:也是。想起当年吃饼,吃的都是饼,又不都是饼。我哥致礼喜欢把很多辣椒酱放在猪头肉里。我呢,放葱丝。嫂子你,就是猪头肉和饼,什么调料都不放,简简单单的原味。

    时光隧道里,他们小跑着回到夏夜,空调开足马力的屋子里,四人围坐在一起吃大饼卷猪头肉。

    阿飞刻意抹掉了那个全场的重要人物小媛。

    乔麦:你还记得小媛喜欢吃什么呢。

    阿飞一笑:小媛啊,喜欢拿根猪尾巴,一晚上慢慢啃,边啃边看咱们三个吃的热火朝天。

    阿飞记得清楚。

    乔麦:小媛那年应该是18岁吧,像个日本瓷娃娃一样美丽。你还想起她吗。

    阿飞:说实话,我已经很少想起她了。眼前太多事情太忙了,没时间没精力。特别是老来得女后,全世界的女人都不如自己闺女好。

    乔麦想起老陈来,王琴死后,妞妞在他们关系里的大闹天宫,老陈的嘴比腿好使,但就是不作为,也证明了阿飞这句话的道理。

    乔麦问:你说的很对,当年致礼就希望我生个闺女,要是我真有个闺女,闺女一撒娇,他至少带她出去玩,不会那么懒。我挺想知道,你们男人,特别是这些在职场或者官场上有些经历的男人,怎么看待一段旧情呢?

    阿飞:嫂子,你像个记者,今夜任务重大。男人对于旧情要是念念不忘,或者返回来追求,多半是混的不如意,才有这个闲心。但有些混的不吊照的男人,也是喜欢新鲜的,还很有自信呢。我反问你一个问题,你还念着我致礼哥吗。

    乔麦心想,致礼已经出局了,但是那天看他穿了磨破袖子的秋衣,于心不忍,买了一套新内衣给他,结果惹来一身骚。恻隐之心害人。就像农妇与蛇的故事。

    她轻轻摇摇头。致礼如果在下一场婚姻里开窍,绝对是擀面杖的功劳。

    阿飞:那就是,男人永远是现实的动物,当情圣是有钱后随手玩的游戏,玩的时候很投入,就跟我们当年去网吧打游戏一样,可以整夜不睡,像疯子。但是既然是游戏嘛,玩完就忘。女人喜欢做梦,男人只专门来敲碎那个梦的。

    乔麦笑起来。

    中年的阿飞已经不是那个在海洋平台上和致礼比赛撒尿然后模仿周星驰电影里那一串魔幻笑声的混混。关于男女关系,他一针见血。

    老陈今夜不就是给她敲碎了一个梦吗。

    有人说女人要在两性关系随时把自己变成男人角色,那么她就是赢家。

    理论如此,她能做到吗。

    阿飞接着说:嫂子啊,你今晚问我这些,肯定遇见了麻烦,你出去要了个餐,回来后就好像一肚子心事。你是不是遇见了什么。

    半杯酒就在聊天里下肚,乔麦的嘴巴都被三年陈酿的红葡萄汁液染红了,澳洲红酒的原生态滋味令人深度迷恋。乔麦就把在别墅趴偶遇老陈的事简单一说,当然省略了看见马太太和老陈肢体亲密的那一幕。她给他和自己留了面子,只说讨厌老陈撒谎。

    阿飞:嫂子啊,看来你还不知道,咱们去的那个别墅趴是谁的。

    乔麦:谁的?难道是老陈的?

    阿飞:我听这边的酒友聊起过,说别墅趴的幕后大老板是老陈。也是他们公司在这边的一个办事处。那个寡妇小马太太,是给老陈站台的,她一个女人没有那么大能量把A城的重要关系户拉过来。至于老陈背靠哪棵大树乘凉,这里面水深,嫂子,老陈不让你知道也是好事。但也说明,老陈这家伙,一般人玩不过他。

    老陈居然是别墅趴的幕后老板?阿飞扔了一颗重量级炸弹,炸的乔麦人仰马翻。

    她以为和他是一个战壕里出来的战友,并肩战斗才有乐趣。老陈早已经策马奔腾,她居然没有得到一点风声。

    而阁楼边那块开垦的空地,已经帮老陈实现了当农夫的梦想。那个梦想里,老陈在给白菜们施肥时,在一边帮着拿虫子玩的女人,不是她乔麦,而是风情万种的小马太太。

    阿飞捅出这个秘密,那么老陈以出差为由不见她,肯定是别墅趴有重要的事要他亲自出马。

    究竟是什么事呢?

    就听阿飞说:嫂子,等你去上海走一圈,你再看待你和老陈的关系,就没什么纠结了。

    乔麦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对阿飞说:好。

    2

    和阿飞夜晚的一席话后,她茅塞开了一半。

    这天快下班时分,快递小哥送来一个同城快递。

    快递上没有地址,摸上去里面是一个盒子,盒子里面肯定不是食物。

    乔麦多么希望是田螺姑娘老陈送来的啊,她是个很好哄的女人,但常常自己哄自己开心。

    她等着回家后打开礼物。

    拆快递的心情,一半是收到炸弹的忐忑,一半是灰姑娘的愉悦。

    精美的盒子里,一件重磅桑蚕丝弹力段的格子旗袍,一片式的民国风,颜色是白色和浅绿的相交,尚未穿起,就亮瞎所有钛合金狗眼。

    与上次老陈送的那件墨绿旗袍相比而言是另一种明媚的风情。

    盒子里没有任何卡片。

    乔麦记得老陈说:以后有机会去XX城出差,他会再去挑选其他颜色的旗袍,他至少要送她七件旗袍,因为一周七天每天都不重样。

    当时老陈这么说,乔麦理解为李湛来上海时送她七种颜色的口红。七支口红总归比不过一件旗袍的价钱。男人在遇见竞争对手的时候,孔雀也努力开屏。

    老陈虽然没有真正到XX城出差,但为了圆这个慌,也可以宣称是在XX城买的。其实,A城也有高端旗袍手工店,老板娘的手艺据说连老外都叹为观止。

    无论是谁送的,她对这件旗袍一见钟情,岂可错过肌肤相亲呢。

    试穿之前,她拍了旗袍的照片,发给老陈。

    只有图片,没有话。

    3

    36岁的乔麦把自己脱光,在镜子前欣赏自己中年的身体。

    一对丰满的大兔子,已经有些微微下垂。但哪有大胸不垂呢,致礼最爱摸着这对大兔子入睡。当年致礼曾经警告她,要是离婚,他只把兔子拿走。

    如今,致礼摸着别人的兔子也许陶醉不已。

    老陈这个万花丛中过的男人,也对这对兔子充满朝圣般的迷情和激情。他埋在她的兔子中间,说真可以为她而死。

    但他活的好好的,偶尔避开车马,在露台种菜。

    未来的人生路上,她的兔子跳跃奔跑,也许会遇见别的雄性动物,她还会倾听他们的赞叹,但是兔子会越来越自由。

    她还是这样丰乳肥臀呀,旗袍是最适合她的衣服。

    当真丝吻上肌肤,她需要使劲吸着肚子,才能勉强系上扣子。

    这件比原来那件至小了一个尺码,又是浅色,对小肚子的要求是,吞下一颗药丸都像怀孕。

    但是真好看啊,镜子里的女人像春天的一棵植物,妩媚和明媚纠缠,性感交织着烂漫。

    尺码这么小,肯定不是老陈送的。

    那是谁送的呢?

    4

    谜底在晚些时候解开。

    这夜。乔麦收到秘书的信息,他希望他们见面的那天,她穿着新衣来。她的气质和身材非常女人味,还带着一点原始的野性气息,非常适合旗袍。

    她以为秘书送个披萨已经是最大的浪漫,但想不到送来一件旗袍。

    但是旗袍小了一号,她需要一天减一斤的速度,才能穿的游刃有余,否则,真像她跟老陈开玩笑说的,一个屁都能崩开。

    她说:非常喜欢,非常合身。谢谢胡大人。

    胡大人,是胡适。乔麦曾恭维过秘书长得像胡适。这个胡大人称号令秘书甚欢喜。

    乔麦决定从明天掐着脖子吃饭。

    约会那天,她要穿上这件格子旗袍。在秋风吹百花杀的季节,像一棵碧绿的葱,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