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闹麻了!刚重生就娶错小姨子! > 第二十五章 黑市摆摊
    前往城里的路上。

    大半夜摸黑出门,然而许承安却是心情大好。

    终于亲到秋晴的小嘴了,也让她得知了自己的心意,不用遮遮掩掩的!

    更重要的是,她当时没有喊人。

    一开始是抗拒的,后来却变成了配合。

    这就证明了一件事,秋晴这辈子确实是喜欢我的,还很喜欢,否则的话她当时就大怒了。

    我没有猜错!

    许承安精神振奋。

    和秋晴在一起还有很多路要走。

    然而,今晚我已经走出了很重要的一大步。

    如果不是两情相悦的话,说什么都不好使!

    孤身夜行,许承安却是不感寂寞。

    他带着那个女人的支持。

    心中满怀希望,有着坚定的奋斗目标。

    许承安只会感到忙碌而充实!

    他也毫不畏惧。

    打猎磨练了他的胆色,加上身怀系统,许承安极为自信。

    猎枪和长弓,还有很多保命的东西都带在身上呢!

    健步如飞,很快离开村落范围后,便把所有东西全都收到了大罗乾坤袋中。

    这个随身空间真是太方便了!

    夜晚的室内暗得很,然而来到室外,却是满天星斗,蔚为壮观。

    秋高气爽,是观星的好季节。

    人们常用“飞马当空,银河斜挂”来形容秋季的星空,别有一番萧瑟静谧之韵味

    这个年代的夜空,真美啊!

    许承安一时间竟有些陶醉。

    重生前不知多久没看过这样的星空了,在城市里头能见到一两颗星星都难能可贵。

    突然间觉得,这趟凌晨进城之行,其实也是一次相当不错的体验。

    普通人日常行走的速度大约为3~7公里每小时,然而这个调查只是相对没吃过太多苦的后世人而言的。

    实际上,现在这个年代的人每天都得干粗累活,脚程普遍要比后世的人更快。

    尤其那些经常赶集的村民,这会自己哪有车子,连架自行车都是奢侈的事,赶集的时候一小时走七公里以上属家常便饭。

    许承安的脚程比这些经常赶集的村民甚至还要快上一些,他得到系统奖励的敏捷属性,走起路来大步流星,步子迈得大不说,频率还高。

    疾走的速度,甚至不下于普通人的慢跑。

    凌晨出发,到城里五十多里路,三个小时就到了。

    这会也就四更天,约莫两点左右。

    路上没有碰到意外或麻烦,顺顺利利进了城。

    这座城市许承安一点都不陌生,他就是在这里长大的,重生前也在这里呆了好几十年。

    只不过,八十年代的它还远远没有后世繁华。

    ……

    黑市,有些地方也叫做鬼市。

    “半夜开市,黎明即散。”

    这句话很准确地描述了鬼市的运行时间。

    通常都在凌晨之后开市,黎明之前收市。

    作为制度之外的产物,只能偷偷摸摸的,选在半夜管理最松懈的时候进行。

    鬼市其实从汉朝就开始萌芽了,当时主要售卖一些日用品和小吃。

    到了唐朝时期,鬼市已初具规模,唐朝经济繁荣,长安城作为国际大都会,商人云集,然而商业活动限制颇多,对于鬼市更有需求。

    唐代著作《辇下风时记》中记载:“长安务本坊西市是鬼市,或风雨曛晦,皆闻其喧聚之声。秋冬夜多闻卖干柴,云是枯柴精也。”

    还有唐代郑熊所作的《番禺杂记》中也有相关迅速:“海边时有鬼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人从之多得异物。”

    明朝的《五杂组》中写到:“务本坊西门有鬼市,冬夜尝闻卖干柴声。”

    这些都是关于鬼市的文献。

    许承安很快来到鬼市所在之处,这里位于城市角落的暗巷胡同,位置偏僻。

    半夜灯火忽明忽暗,里面却是人来人往,远远望去就如同一道道鬼魂在游荡。

    鬼市中贩卖的东西可谓琳琅满目,五花八门,以粮油布匹这样的生活必需品为主,也有陶瓷工艺品。

    古玩字画,金银首饰或电子产品这样的稀罕玩意偶然都会出现。

    黑灯瞎火的,很多小贩子还是戴上了帽子,裹着围巾,半个头埋入棉袄领子里,一副见不得光的样子。

    最近一两年鬼市管得松了,但不管怎么说它都叫黑市,能不被人认出,就尽量不被认出为好。

    在黑市里有条不成文的规矩,你打个电棒儿看货可以,千万不能往摊主脸上照,否则别人是要跟你急的。

    许承安早就把大罗乾坤袋里的东西提取出来了,用麻袋在肩上挑着。

    从家里打包过来的是一堆野生动物的皮毛,两只鹿角,还有些菌子之类的。

    此外大罗乾坤袋里还有只小鹿也一并卖了,家里鹿肉太多,以后进老林子还能打得着,不需要留着。

    先卖小鹿肉和菌子这些吃的。

    在墙边找了个位置,垫了两个麻袋,在旁边点上盏煤油灯便开始摆摊。

    鬼市中极为热闹,人流量绝对不愁。

    在鬼市里卖山珍野味的不是没有,但是很稀罕。

    山里人信息落后,很多连黑市都没听说过,就算有所耳闻的,也不像城里人这么大胆,敢在这种地方卖东西。

    比如施正宏以前差点被抓了一次,就吓得魂飞魄散,以后都没敢去了。

    加上进城太远了,还得半夜摆摊,实在太麻烦,所以很多山里人都会选择镇上大集。

    许承安的货很快就引起了围观,不过很多人先看上的是鹿肉。

    黑市里的山珍野味少,梅花鹿就更罕见了。

    这个年头猪肉是最受普通百姓欢迎的,但也有些城里人对于山珍野味特别感兴趣,在农村就不一样了,远远不如城里好卖,这也是许承安选择进城的原因之一。

    “你这花鹿肉,新鲜不?”

    最先出声询问的是个瘦瘦的,戴着眼镜的中年人,看穿戴在城里条件就不错。

    在黑市还有条规矩是不能询问货物来源,否则摊主鸟都不带鸟你,还当你是傻子。

    不过,问下肉新不新鲜还是可以的。

    “大哥,您放心,绝对新鲜,今天下午才在山上打到的,山里头气温低,也就个几度,放个一两天都没事!”

    许承安说话间割下一块鹿腩,凑到煤油灯边:“大哥,一看您就是识货的人,这肉的颜色和卖相,放得久点哪有这状态!”

    中年人蹲下来看了几眼,又闻闻味道,点了点头:“嗯,确实挺新鲜的,咋卖?”

    许承安张口道:“五毛五一斤!”

    “咋这么贵,都快比得上猪肉了!”

    中年人故意皱起眉头。

    以他对黑市中物价的了解,其实对方卖得不算贵,但总得杀个价。

    有个围观有意的人也附和道:“就是啊,大兄弟,你这卖得太贵了,不好卖,三毛就差不多了!”

    他以为许承安是山里人,不懂黑市的价,帮着中年人杀价,打算自己也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