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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钓鱼佬的快乐太特么爽了,会上瘾的!

    今天大早上,许承安就带着村里头的一众猎人进了大山,看看能不能打点野味。

    进山后,众猎人便兵分数路。

    不能一大群人聚众打猎,否则收获太少了,人多动静大,还容易把猎物吓跑。

    许承安带的赵建平等人。

    分头之后,他就问这些后生敢不敢进老林子。

    这队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后生,队里又有许承安和狗蛋两位高手,说干就干,立马进了老林子。

    当然了,人多势众,许承安这位山林霸主镇场子,肯定是没啥危险的。

    进老林子后很快就有了收获,而收获最大的,则是临近中午时分碰到的这只驼鹿。

    光是猪肉可不够吃,本来这年代的猪就养不大,今天宰的两只都不到一百三十斤,出肉率还低,连百分六十都不到,一只猪的肉也就七八十斤左右,两只大概一百五十斤肉,全村上百号大几百号人,每人只能吃个二三两,相对现在的农村人的胃口,那是吃不过瘾的。

    但是打了这只大驼鹿可就不一样了,它足有七百斤,比五只猪加起来都重!

    “打到犴达罕了,打到犴达罕了!”

    集体食堂里的那些小崽子一窝蜂地跑过去看,不少大人也都跟着。

    哪怕是黑土屯这样的山村,猎户能打到驼鹿的时候几乎也是极为罕见,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

    一个老猎户驻着拐杖,颤颤巍巍的问道:“这犴达罕你们从哪打到的啊,这玩意现在可少了!”

    许承安笑道:“三爷,是老林子边上打的,兴许是老林子里跑出来的,今天运气好,老天爷都想给我们的庆功宴加个菜!”

    “对,三爷,我们人多不怕,个个手头都有枪,就去老林子边上逛了一圈,不料就遇到这只犴达罕了!”

    “……”

    众人按照许承安的叮嘱,纷纷统一口径,坚决不说进了老林子。

    驼鹿这玩意确实稀罕货,大山外围的早被打光了,就算老林子也都是深处才有,许承安遇到的时候都很少,今天确实有点运气。

    他带着这帮村里后生进了老林子深处,进山就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打到驼鹿后,一行人抬出来又花了两个多小时。

    没办法,当着赵建平等人的面,许承安也不好放进大罗乾坤袋。

    老猎户有些怀疑,多少有点猜到这批血气方刚后生进了老林子,却也没道破,只是点了点头。

    “黑娃,你累不累啊,累的话我替你抬呗?”

    一个和黑娃相熟的后生半开玩笑说道。

    “不用不用,一只犴达罕而已,有啥累的!”

    黑娃想都不想就谢绝了。

    七百多斤的驼鹿,从老林子抬到这里,说不累那是假的。

    但让给别人抬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猎人打到一只驼鹿就和钓鱼佬钓到几十斤的大鱼差不多,这比不装,得后悔一辈子!

    其实把驼鹿送去后厨根本不需要从集体食堂里边经过,从外头就能进去。

    然而许承安却带着六个后生,抬着大驼鹿在食堂里转悠,大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架势。

    众人头扬得老高,一个个神气活现,嘴角比AK都难压,在食堂里的一声声惊叹中逐渐迷失自我。

    许承安终于明白了钓鱼佬的快乐。

    这种感觉太特么爽了,很容易上瘾!

    从施家两姐妹身旁的桌子经过时,施秋晴大声嚷道:“二姐夫,你们打了只犴达罕啊?”

    走在前面的许承安停下脚步,呵呵一笑:“对啊,今天运气不错,秋玲,你给我们拍几张照!”

    这次集体庆功宴也是值得用相机拍下纪念的时刻,许承安让两姐妹把家里的海鸥相机给带过来了,让幺妹给自己随意抓拍一些她认值得拍下的场景。

    正好打了只驼鹿,那得拍下来才行。

    “好啊,二姐夫,我这就给你们拍!”

    施秋玲经常用相机拍照,已经是老师傅了,拿了桌子上的相机就走出来,把镜头对准众人。

    七个后生立马把胸膛挺得老高,摆出最帅的姿势,努力展现自己的绝世英姿。

    “你们都看着我啊,笑一笑,茄子!”

    “咔嚓!”

    “咔嚓!”

    “咔嚓!”

    “……”

    施秋玲一连拍了好几张,换了几个角度,这才打出OK的手势:“行了!”

    跟着许承安生活这么久,受到他的影响,小村姑言行都变得时髦了。

    许承安等人又抬着驼鹿转了圈,享受了所有村民的膜拜,这才走向后厨。

    进了后厨,里面又是一片的惊叹之声,大大地满足了几个后生的虚荣心。

    把驼鹿放下后,赵建平就对后厨里干活的众人道:“接下来就麻烦你们了啊,我得去进趟城里,把美华接过来吃饭。”

    赵建平和胡美华早已正式确立了男女关系,并且打算结婚了。

    这年头男女婚嫁可不像后世那样先长跑个几年,试试合不合适再说,都是看对眼就很快结婚,赵建平和胡美华也谈了半年,算得上较久的了。

    双方都已正式见过家长,胡美华父母虽然是城里人,本来希望自己女儿也嫁城里的,不过听说赵建平是副厂长,一个月两三百块工资,还有个耳场每年收入上千块,出行开的都是摩托车,自己在村里建了砖石房,镇上加工厂迟早也能分到宿舍,于是也就没有反对。

    婚事的日子都已经定了下来,就在年前不久,胡美华已经算是半个赵家人了,这次集体庆功宴,赵建平也就想着把她接过来一起吃饭,顺便认识下村里头的人。

    胡美华答应了,今天下午请假,这会已经下班了,赵建平便打算快点去接人。

    众人纷纷调侃。

    “建平,可以的啊,还真没想到,你找了个城里媳妇!”

    “咱村就你第一个娶城里媳妇的了,也算是开了先例,建平还真是出息了啊!”

    “对了,听支书说你们年前摆酒吧,可别忘了请咱们喝一杯喜酒!”

    “……”

    赵建平嘴巴都笑得合不拢:“那必须的,喝喜酒都得过来啊!”

    应付了几句,他正待离开,却被许承安叫住了。

    “建平,开我那辆去吧,接人快点!”

    许承安把自己的嘉陵70的钥匙丢了过去,赵建平下意识地接着,高兴地道:“谢了,承安哥!”

    他试开过许承安的这辆嘉陵70,比自己的红鸡公好多了,动力强还更平稳,接未婚妻倍有面子。

    许承安笑着说道:“你小子别开太慢,磨磨蹭蹭的像乌龟那样,待会开饭我们可就不等你了啊!”

    说是集体晚饭,其实两三点多就开席了。

    这种饭吃吃喝喝的,两三点吃就得吃到傍晚,冬天暗得早,还得收拾善后啥的,不能太晚。

    赵建平点点头:“我知道了,承安哥!”

    “也别开太快,安全第一!”

    “嗯嗯,那我去接美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