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1960:带着三个绝色嫂嫂大鱼大肉 > 第99章  见不得光的市场
    大胡子男人认定了林远就是个怂货,这会儿已经屁股尿流的跑了。

    所以他放心大胆的把猎枪甩在背后,手脚并用往树上爬。

    眼睛盯着那晃晃悠悠的几张皮货,闪烁着贪婪兴奋的光。

    “有了!”终于伸手拽到了,大胡子裂开嘴笑了。

    然后就突然听到嗖的一声。

    没等弄明白,怎么回事呢,就觉得自己抓着树枝的另一只手像是被铁棍子砸了一下。

    猛烈的疼痛使得他直接叫唤了一声,松了手直直的从三米多高的树梢上摘了下来。

    砰的一声狠狠砸在地上。

    即便是有厚厚的落叶支撑着,却也是摔的七荤八素,哼哼唧唧的爬不起来。

    “让你抢老子东西!”林远几个健步跑过去,一脚踢腮帮子上了。

    大胡子悠悠转醒之后,发现自己已经被五花大绑捆在了地上,捆住手脚的是自己的裤子。

    之前那个看上去弱不禁风,一脸怂逼模样的年轻人,正在他身上不断的翻着口袋。

    “你干啥?”大胡子下意识的训斥一声。

    然后就被林远抽了大嘴巴。

    “你说我干啥,你个臭打劫的还有理了?”林远翻了半天越翻越恼火。

    这家伙浑身上下,就摸出了一个打火机,半袋铁砂一小桶火药,连把刀都没有。

    唯一像样的那把老猎枪也是锈迹斑斑,保养的很不好。

    “小兄弟,哦不,大哥饶了我吧。”

    “我原本也是打猎的,可惜点背啥也没打着,看你身上带着东西才起了坏心思。”

    “我知道错了,饶我一命吧!”大胡子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焰,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哭着求饶。

    林远一脸鄙视,“就你这熊样,杀你脏了我的手。”

    “你身上就这么点东西啊,还有没有藏别的?”

    “大哥,裤子都让你扒了,我还能藏啥呀?”

    “就这点东西,都孝敬你得了,帮我放了吧?”大胡子一脸窘迫。

    林远看了一眼刚才从他脚上脱下来的一双靴子。

    这鞋外表像是猪皮做的,摸起来很厚实,鞋头也非常的硬,像是里面包了铁皮。

    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扯开的那只破胶鞋,林远尝试着换着穿了一下。

    “还挺合适。”说话的是大胡子,眨巴着一对小眼睛满脸谄媚的表情。

    林远都被他气乐了,这货还真是懂得见风使舵。

    管他是打猎的还是打劫的,既然放在了自己手上,那就没必要气。

    于是林远就把那一双像是军用的大皮鞋换在了自己脚上,心情好了很多。

    “我可以饶了你这一次,不过你得告诉我鬼市往哪走。”林远又绷起了脸。

    “就你前面那个方向啊,一直走不到一里地,兄弟,你拿皮子去换东西啊,可别让人给坑了,要不然我给你介绍介绍?”大胡子眼睛亮了起来,还挺自来熟。

    “滚一边去。”林远没好气儿的回应。

    随后起身打算离开。

    但又看了大胡子那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动了些恻隐之心,把他捆住的手脚地方松了松扣。

    这样一来,他只要再挣扎一会儿就能解开了,不至于光着腚在这山里冻死,或者是被狼给吃了。

    至于那杆破旧的老猎枪,林远自然就直接缴获了。

    大胡子指的路还挺对,打着手电穿过了前面的一片密林之后,林远真的见到一处山沟里面,隐隐约约的飘着一团一团的鬼火。

    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鬼火,只是用纸糊的一盏一盏的灯笼,每个摊位前都有这么一两个,光亮飘忽不定平添了几分诡异。

    这一条山沟纵深差不多百米多的样子,从头到尾都有人摆摊或收或卖,来来往往的倒也不少人。

    只不过大家都非常的安静,即便是商量价格也都是靠得很近,像窃窃私语一样。

    “这就是鬼市啊,希望能不虚此行……”

    林远在远处观察了一番,把这鬼市的地形以及可供出入的位置记在心里,这才踩着半人高的茅草走了进去。

    看到有新人进来,摆摊的人都纷纷把目光扫了过去。

    在这一刻,林远有一种要被人家用眼珠子把衣服扒光的窘迫感。

    他已经看到许多人向自己投来迫切的眼神,显然是挂在身上的狗獾皮引起了注意。

    这东西果然是硬通货。

    但奇怪的是,这些人哪怕是对着林远挤眉弄眼表情迫切,但却没有一个站起来主动招揽。

    应该也是这里不成文的规矩,一切都要保持安静,似乎是怕触怒了这里的山神鬼怪。

    第一次来没什么经验,林远打算先试试行情。

    于是就找了一个比较大的摊位蹲了下来。

    直到这个时候摆摊的人才终于一声招呼了一句,“小伙子,是买还是卖呀?”

    林远把皮子取下来递了过去,对方非常熟练的解开上下翻看,眼神变得极为兴奋。

    “换东西还是要钱?”摆摊的人一边看着一边问。

    “你这里有硬家伙吗,刀之类的。”林远反问。

    “有啊,你算是找对地方了。”男人反手就从自己做的一个木头箱子底下掏了一把。

    一个用破布裹着的长筒状的东西被递了过来。

    林远皱了皱眉有些无语,感觉这里面包着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然而当他打开来看过了之后,顿时瞪大了眼睛,欣喜的差点叫出来。

    “军刺,三棱军刺!”

    “抗战年代的近战神器呀!”林远心跳加速,不断的舔着干涩的嘴唇。

    那瀑布里面包着的赫然是一枚一尺左右长度,又窄又细三棱刀刃的匕首。

    本身的形状非常适合捅刺,又深又长的血槽能够快速放血致命。

    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劈砍,但是近战对付野兽,尤其是大型猛兽,效果奇佳。

    最让林远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军刺原本就是他那把五六式半自动的原装标配。

    原本打赌赢来这把枪的时候没有带军刺,就让他觉得非常遗憾,现在不会了。

    “呦,兄弟你挺喜欢这把刀啊。”摆摊的人说的一句话,直接就让林远意识到自己有些得意忘形了。

    赶紧把脸上的笑容收敛,皱着眉毛左右翻看,“这玩意儿拿起来倒是有点顺手,就是不能砍东西啊,怎么换的。”

    面前的男人立刻就笑了。

    有一句老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

    在他刚刚拿到军刺的那一瞬间,所表现出来的火热神情早就已经被摆摊的人给看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