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他也是刚来伦敦,主要是想在这边扩展一些金融业务,可谁能想到,金融业务没有扩展成,反倒是被一个小姑娘给吸引了。
他布下了天罗地网,几乎要把整个伦敦给翻了过来,就是为了要找出那个女孩,甚至他还动用了大哥的关系,好几组人手都在帮忙找,可无一例外全都是一无所获。
实在是找不到之后,他才回了美国的。
顾落藏在风衣口袋里手早就已经紧握成拳,但明面上仍旧笑得很开心,“是吗?那我能不能问一下,那个女孩子到底是哪里吸引你了?居然能让你念念不忘这么久。”
她也不是没有想到他会一直记着她,毕竟曾经她把他耍得团团转,他就算是想不记住她都难,只是没有想到他会喜欢上她,而且还念念不忘。
这挺出乎她的意料的。
“可能,她在朝我竖中指的时候,就在那一瞬间,怦然心动了。”秦煜仍然记得那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伸出白皙的手臂,朝着他竖了一个中指。
那个时刻,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他第一次深受撩动,撩得他心痒痒的,心脏砰砰的跳着,一直有着一股冲动想去认识一下她……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他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
闻言,顾落一下子笑出了声,“秦煜,没想到你会喜欢一个朝你竖中指的女孩?你的口味还真挺特别的。”
那明明是她故意挑衅他的举动,他居然是在那个时候怦然心动,真的……连她自己都想不到,这么一个故意挑衅的举动,居然让他记了这么久。
“我也觉得。”秦煜倒也不怒她的发笑,因为连他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顾落侧首忍不住看了他一眼,“那你既然这么喜欢她,怎么不去花时间找她呢?你有没有想过,只要你认真找,可能她就会出现了呢!”
如果他真的非常有耐心的话,要把她找出来其实不是问题,毕竟她躲在宿舍里一个月已经是顶天了,总不能一直这么不出去不见人吧?
毕竟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可惜他的人耐心太差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没再找了。
“我怎么没找过?我找了她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找到她。”秦煜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语气也难掩低落的情绪,“一个月后,我就从伦敦回到了美国了,想再找也难了。”
何况伦敦这么个国际性的大都市,什么肤色的人都有,而且数量还不少,找起来不比他在纽约找人的时候轻松,甚至可以说是双倍的难度。
国际大都市就是这样,人多,旅游的人、留学工作再加上本国人的涌入,人真的非常难找。
虽然心里早就有了答案,但还是很失落。
顾落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既然如此,说明你俩没有缘分,或者说缘分还没到呢!”
她倒是想认他,只是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了,加上她现在的身份是他的妻子,可能她说出来可以拉拢他的心意,甚至可以让他回心转意,只是她不想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