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刘才子高中,泽被苍生,为民请命!”
一番中规中矩又动人的祝词,让刘才子心潮澎湃,绛莺心中却是波澜不惊,安然返回下榻的驿站。
遗憾的是,这段时日正是文轩侯最为挂心之际。
绛莺原本盘算借机探访文轩侯的书房,默默无闻。
如今,只能等待下一个时机了……
不过,难得能有三日自由时光,绛莺不愿虚度。
林鸿涛对功名的重视程度,绛莺心知肚明,中途放弃绝无可能。
首当其冲的,便是去探望沈卫叔。
除了那次街上的偶遇,之后仅派了福贵前去看望。
她自幼在沈卫叔的膝下成长,如今,沈卫叔恐怕已认不出她来了。
沈卫叔不同于福贵等人,近期迁居至京郊,绛莺若要前往,需出城门。
出城需要检查身份,于是她与安兰互换了装扮,假借探亲之名出城。
利用安兰作为丫鬟不易引起注意的优势,她这个孤女,哪来的亲属?
沈卫叔境况不佳,住处偏僻,家中仅有一个瘦弱如猴的小男孩。
“你穿着如此华丽,怎会是我阿爹老友的女儿?”
小男孩警觉而疑惑,担心来者会对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父亲不利。
“当然是早年与沈卫叔分散了,后来家族兴起,也曾派人四处寻找,无奈一直无果,前不久偶见沈卫叔售卖糖葫芦,如今才循迹找来。”
“至于你,沈卫叔自夫人去世后,立誓不再续弦,你又是从何而来呢?”
小男孩毫无忸怩之态,坦然说:“我是阿爹在路上捡回来的!”
“阿爹说了,如果我一直做个乖孩子,这辈子我就是他的儿子!”
小男孩扬起下巴,满脸洋溢着自豪之色。
在他的心中,沈卫叔仿佛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英雄。
“竟有此事?那我便是你的表姐了,快开门让表姐进去喝杯茶吧!”
秋老虎的炎热让人难以忍受,绛莺多年养尊处优,此时也已无法承受烈日的炙烤,再这样下去,恐怕要中暑晕倒了。
“你以为我只是个三岁的小孩吗?你说什么我就信?”
这小家伙如此戒备,绛莺又气又好笑:“可你也找不出我有什么撒谎的理由吧?”
“既然如此,你又存疑,不如给我一把椅子,我就坐外头等。”
“这两钱银子给你,如果我是假冒的,你就当是傻子花了二钱银子买了你的椅子!”
男孩想了下,这笔交易实在合算,最终还是同意了。
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绛莺硬生生坐了整个下午,直到沈卫叔归来。
沈卫叔扛着已经卖空了的糖葫芦架子,一瘸一拐地走回来。
多年未见,沈卫叔一时之间没能认出绛莺。
“沈卫叔!”
绛莺甜声呼唤,就像记忆中分别前的小绛莺的呼喊一样。
沈卫叔脚步一顿,不敢相信地转过身来。
那个曾小小一个的孩子,已长到如此高度?
满眼的不可置信中,沈卫叔用满是汗水的手抹了抹眼睛。
“沈卫叔就不想我吗?”
面对活生生的绛莺,沈卫叔全身的力气似乎都消失了。
像极了!
真是太像了!
“小姐!小姐!”
沈卫叔颤抖着呼唤了两声,泪水已夺眶而出。
院中的小男孩闻言,如石雕般愣在当场。
此人竟是阿爹时常挂在嘴边的那位小姐?
糟了糟了,若是她告状,阿爹肯定会抛弃自己!
在遇到阿爹之前,那时他不过是个无家可归的小乞丐,多亏阿爹心善,因此他才有了家。
孩子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只见绛莺的目光投射过来。
“小姐,为何不进屋?我的房子虽简陋,但也能帮小姐挡阳遮荫。”
绛莺笑眯眯地看着小孩,看得小孩心里直发毛。
“哦~是因为屋里太闷热了,想出来透口气,对吧?”
绛莺给足了台阶,小孩连忙点头附和。
进屋后,沈卫叔哪里舍得用茶叶泡水,只能尴尬地为绛莺冲了杯糖水。
之前福贵跟绛莺给的银子,大多他都不舍得花,只当作是将来为主人办事的备用金。
绛莺并未揭穿,知道沈卫叔不会擅自使用,下次她会专门送些实用的东西来。
“小姐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虽然福贵也跟他说了很多绛莺的近况,但他这个年纪,实在不晓得该和绛莺聊些什么。
绛莺抿了一口糖水,反问道:“都挺好的,沈卫叔呢?”
就这么简单的对话,让沈卫叔的眼眶再次湿润。
他的小姐,从前是那深宅大院中未经风雨的花朵。
在遭遇变故的岁月里,绛莺小姐自学吟诗,仅仅一个午后,便让老爷赞不绝口。
而今,却要以侧室之身委身他人……
但,至少,生命得以延续。
沈卫叔虽然嘴上没有多言,绛莺却心领神会,她细嫩的手轻轻搭在沈卫叔粗糙的手掌上。
“沈卫叔,能有今日,我已感到无比知足。”
意识到氛围过于沉重,绛莺不愿再让沈卫叔沉浸在悲伤之中,于是转换话题:“对了,你家小家伙叫什么来着?”
提到这个,沈卫叔的脸上难得浮现出一丝笑意:“名叫阿强,我捡到他时他就叫这个名字,我一个粗人,也没想过给他换个名。”
“哎呀,小姐才智过人,何不为他取个更有意义的名字呢?”
尽管多年没有先生亲自教授,绛莺虽偶有阅读,却不敢自诩聪慧。